引发恐慌抛售?印度首富阿达尼一天蒸发131亿美元******
当地时间周三,印度商业巨头阿达尼(Gautam Adani)旗下企业股价再次暴跌,至此在做空机构兴登堡研究(Hindenburg Research)发布看空报告后,阿达尼集团总市值已经蒸发860亿美元。资金也开始出逃印度股市,市场信心有待恢复。
阿达尼让出亚洲首富
根据福布斯的统计,对于阿达尼而言,做空事件市值蒸发导致其个人财富缩水超500亿美元,其总资产已经回落到751亿美元,在世界富豪榜上的排名从第8位一路下滑到第15位,而亚洲首富的位置则被印度信实工业董事长安巴尼(Mukesh Ambani)取代,他以837亿美元的资产位居全球第9。
近年来,阿达尼集团业务迅速扩张,涉及港口、机场、采矿、水泥和电力等行业,上市公司的股价飙升让他成为2022年全球财富增长最快的亿万富豪。去年9月,其净资产最高飙升至1500亿美元,仅次于特斯拉CEO马斯克(Elon Musk)。
不过一份做空报告让阿达尼的商业帝国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兴登堡研究质疑阿达尼集团通过海外避税天堂的实体操纵上市公司股价,使得公司能够获取更多的负债,报告还对其旗下7家上市子公司的高债务和估值表示担忧。知名对冲基金经理、Pershing Square创始人阿克曼(Bill Ackman)在社交媒体上质疑道,阿达尼的银行负债敞口太大了。
阿达尼集团随后否认了这些指控,称关于股票操纵的说法“毫无根据”,是对印度法律的不了解。为了获得投资者的支持,阿达尼麾下旗舰公司阿达尼企业(Adani Enterprises)开启了25亿美元FPO(后续公开发行),这也是印度历史上最大的FPO,公司在周二截止前成功收到足额认购意向,股价一度止跌企稳。
不过好景不长,周三阿达尼集团旗下企业再次跳水,阿达尼企业(Adani Enterprises)暴跌28%,阿达尼港口下跌19%,两只股票均创下了上市以来最大单日跌幅纪录,集团其他五家上市公司中三家触及跌停板,其中阿达尼与法国能源巨头道达尔合资的阿达尼道达尔能源(Adani Total Gas)近一周市值蒸发已经达到270亿美元。
面对股价波动,阿达尼集团当地时间周三晚些时候宣布取消阿达尼企业(Adani Enterprises)刚刚完成的发行融资计划。公司在一份声明中表示:“鉴于当前的市场缓解,公司将通过返还FPO资金并撤回已完成的交易来保护其投资群体的利益。今天的市场前所未有,公司董事会认为继续发行股票在道德上是不正确的。”
信心恢复尚待时间
自兴登堡研究报告发布以来,阿达尼集团公司股价下跌也拖累了印度股市,印度基准Nifty指数累计下跌近3%。第三方资金流向统计发现,一周内外国投资者净卖出了价值15亿美元的印度股票,这也是自去年9月30日以来最大规模的抛售纪录。
当有媒体被问及是否担心阿达尼集团股价暴跌导致印度股市更大动荡和损失时,印度经济事务部长赛斯(Ajay Seth)表示,政府不会评论与某家特定公司相关的问题。
有消息人士透露,印度市场监管机构正在对阿达尼集团的交易展开调查,并将在其初步调查中加入做空报告的指控。
阿达尼集团股东印度人寿保险公司本周表示,将寻求管理层对做空报告的澄清。截至去年12月底,印度人寿持有阿达尼企业(Adani Enterprises)4.23%的股份,在阿达尼港口和经济特区(Adani Ports and Special Economic Zone)持有超过9%的股份。报道称,这家保险巨头是近期抛售阿达尼股票的主要投资者。
独立市场分析师巴里加(Ambareesh Baliga)表示:“在股票发售完成后,市场出现了轻微反弹,但现在投资者情绪再次变得疲软。”他补充道,“尽管阿达尼集团进行了反驳,但实际反响效果并不好,这显然表明投资者信心已经受到了损害,波动可能需要一段时间才能稳定下来。”
明星代言:有规矩才成方圆******
【影视锐评】
作者:任孟山(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教授)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电影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包括知名艺人、娱乐明星、网络红人等在内的明星代言活动做出明确具体、更具操作性的规定,为坚持正确广告宣传导向、廓清行业风气、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提供更为有效的保障。其中强化对明星代言的约束部分,引发了业界的普遍关注。
以前明星代言一出了问题,往往是公司作为明星的“马甲”,代为受罚。而公司受罚到一定程度,往往会注销了事或者归于静默。明星不再以此公司从事相关活动,转而由新法人注册新公司,继续运营。《指导意见》规定“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的,要坚决依法处罚到明星本人,不得以处罚明星经纪公司替代对明星的处罚”。这就将处罚具体到了明星本人。不仅如此,《指导意见》还强调,“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情节恶劣的,要加强公开曝光,依法依规列入个人诚信记录,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在现代社会,如果被列入失信名单,就意味着个人的社会信用有污点。这不仅会降低明星本人的品牌价值,还会制约明星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此政一出,大大提高了明星代言的违规成本,势必使明星在产品代言中更多谨慎小心。
不过,处罚毕竟发生在出现不良后果之后。若要治本,从源头消除明星代言的不规范行为,则需完善法律法规,从代言行为的初始阶段开始制约监督。正因如此,《指导意见》中关于“明星本人应当充分使用代言商品,保证在使用时间或者数量上足以产生日常消费体验;象征性购买或者使用代言商品不应认定为广告代言人已经依法履行使用商品的义务”的规定,乍看上去出人意料,细想起来很是到位。所谓明星,要么有脍炙人口的作品,要么有深入人心的角色,要么有惹人关注的话题。这些特质容易吸引大众的注意力。厂家之所以愿意找明星代言,正是看重这些明星的注意力资源。很多影视演员在短时间蹿红,各种产品代言立刻找上门来,使注意力资源有了变现的可能。但注意力资源并不稳定,甚至是转瞬即逝的。有的明星生怕过了这个村没有这个店,为了在短时间内将利益最大化,在高额代言费的诱惑下对代言产品来者不拒。他们当中有的人被各种事务缠身,根本没时间了解代言产品。代言时,只得按照事先准备好的广告词照本宣科,利用明星光环和营销话术,吹嘘甚至夸大产品质量功效。有的人则代言并不适合自己或与自己原本的生活消费理念相悖的产品。比如某明星明明为了保持身材只吃健康食品,却在广告里热情推荐大家购买快餐、速食。某明星自己只用价格昂贵的高端护肤品、保养品,却代言中低档产品。还有代言金融产品的明星,自己没有投过一分钱,却在广告中言之凿凿地说收益颇丰。这种明星不珍惜自身形象,只看重眼前利益,演艺事业之路注定走不长远。从这个角度看,《指导意见》从全流程规范明星代言行动,明确其责任,对于捋顺明星代言市场行为规范大有裨益。
当然,有规矩才能成方圆,外在约束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代言乱象。但要想根除明星代言的各种问题,还需要明星乃至整个文娱和广告行业转变观念,将社会责任放在经济利益的前面。明星及其经纪团队要懂得广告主花巨资请明星代言,是因为受众将作品或角色的光环转移到商品上来。好的代言可以使明星的个人魅力和作品或角色魅力同频共振,实现双赢。而不好的代言则可能使明星名声受损。所以必须立足本业,不断创作优秀的作品或角色,才能一直拥有“明星范儿”。接代言时必须谨慎,时刻将声誉、信誉、品德放在首要位置,做好产品审查工作,做到合规合法,合乎受众的期待。
总而言之,在代言之前,明星要潜心生产创作,提高道德修养,推出更多优秀作品。代言开始时,明星要在真实使用产品、全面了解商家之后做出谨慎决定。在代言过程中,产品一旦有问题,明星本人必须为虚假代言等行为受到相应惩罚,体会到决策不谨慎引发之“痛”。多管齐下,才能还广告市场和文娱领域一片清朗的天空。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1日 15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